三亚市法宣办、三亚市委组织部、三亚市委宣传部、三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亚市司法局、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三法宣办〔2009〕32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驻三亚各单位:
为促进“法律进机关”工程的有效实施,检验我市公务员的学法用法效果,按照省法宣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省人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琼法宣办〔2009〕48号)决定对全省公务员进行统一法律知识考试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考前各项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即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机关、各社会团体机关、省驻三亚等单位。
(二)因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及考试不及格的公务员,由市法宣办统一组织补考。
二、考试内容
(一)“法律进机关”工程确定的四个专题,参考书目为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海南省“法律进机关”工程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大纲》。
(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分为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部门法律知识考试。无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只考通用法律知识一张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的公务员的考试,分为通用法律知识和部门法律知识两张卷,其中通用法律法规知识占60%,部门法律法规占40%。
三、考试的形式和方法
(一)根据省的通知要求,这次公务员的法律知识考试,全省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命题、自行组织、集中考试、交叉监考的方式进行。
(二)根据省的通知要求,考试形式原则上以开卷形式为主,有行政执法权的机关公务员,可以采取闭卷考试。是否闭卷由本单位确定。
(三)各单位负责法宣工作的领导和普法联络员负责交叉监考工作。具体由市法宣办统一安排,再另行通知。各单位应将分管法宣工作的领导和一至两名普法联络员名单(参考人数少的单位1名,人数多的单位2名)于12月15日前报给市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