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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09年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整治责任分工

  (一)市农业局加大对农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肉及肉制品的检查和抽检,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农产品、肉及肉制品监测信息,加强对蔬菜的农药残留量、肉及肉制品“瘦肉精”监测力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二)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大对国家强制执行“QS”标准的米、面、油、酱、醋等食品的检查力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情况的检查,依法严惩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企业。加强小作坊监管和无证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食用油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严厉查处无照加工销售食品、销售“三无”或过期食品、经营使用假商标假标识的食品。加强对商场、超市等上市食品的抽查。对在市场抽检中发现的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理出市场,及时销毁有毒有害食品。加强对各类食品商店、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食品场所的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无证经营等行为。

  (四)市卫生局重点检查旅游景点、学校集体食堂、工地食堂、城乡结合部大中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状况。对节日期间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严格监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五)市商务局要全面整治酒品市场,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全面清理我市酒品市场中各类假冒伪劣酒品。规范生猪屠宰的管理,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管。

  (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重点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依法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窝点,加强对上市肉类产品检查,坚决查处销售“注水肉”和“病害肉”及其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索票索证检查,确保商贩进货渠道及销售的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加强对入境动植物及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稽查工作,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严厉查处走私和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食品的违法行为。

  (八)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发挥统一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及时收集汇总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同时协调各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及举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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