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做到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履行职责情况的督察制度、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健全”;
进一步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其中重点县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到80%以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70%以上。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刘克利副局长任组长,王贵勤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张震宇、颜陵翔、郭超、项阳、孙宝光、戴捷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农水处,主要负责能力建设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张震宇任办公室主任。列入国家第一批重点县实施的江宁区、列入全省重点县的浦口区,要成立相应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方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安排经费,保障能力建设的正常开展。其他区县也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部省文件精神。
四、扎实推进,明确重点
江宁区、浦口区要明确工作重点,在分析本地现状的基础上,对照综合评价指标,查找本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围绕重点,扎实有序推进能力建设。其他各区县也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宁水政[2007]510号)精神,扎实推进,力求突破。
五、认真总结,加强宣传
江宁区、浦口区水行政部门要按年度做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总结,建立简报制度,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其他各区县也要结合本地区市级,认真探索,积极实践。省市将出台考核制度,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适时组织经验交流等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借助媒体、网络等宣传工具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及时报道活动进展和好的做法。对列入水利部和省级的重点县成绩突出和通过验收的,将优先安排省级以上水土保持治理项目。
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