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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秦淮新河景观防护林养护经费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秦淮新河景观防护林养护经费的通知
(宁水管〔2009〕617号 宁财农〔2009〕1183号)


市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

  为加强秦淮新河沿岸景观防护林管理,推进河道长效管理,根据200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现下达你处2009年秦淮新河景观防护林养护经费47万元,从“水利工程水费”中列支。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养护工作质量。要及时编制详实的养护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2月30日前报市水利局、财政局审核备案,严格项目责任制,明确项目责任人,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养护工作质量。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等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擅自调整工程项目。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将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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