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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水基〔2009〕580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要求,做好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我局制定了《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要求,依据《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就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排查的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对市水利局组织实施的水利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重点排查;区县水利(务)局负责组织对区县水利(务)局组织实施的水利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重点排查。对于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土保持单项工程,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由负责组织实施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排查工作;在项目决策、招投标、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过问题或有投诉举报的项目也应作为重点进行排查。对于其他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也要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排查。
  (二)排查重点。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排查:
  1、工程项目决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深度不够、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2、招标投标活动。水利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3、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
  4、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物资采购监管薄弱、工程严重超概算以及工程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
  5、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6、监督整改和案件查办。稽查、审计、监察等整改意见是否落实,有关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受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严肃查处。
  二、排查的主要环节
  (一)找准突出问题。各区县水利(务)局、市局有关处室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
  (二)深刻分析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主观思想、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要求,为建立健全防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三)分类做出处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对一般违规问题,要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带有共性的问题要从加强制度建设的层面,研究和采取治本之策。
  三、排查的时间和方式
  我市水利项目排查工作自2009年11月开始,至2010年1月15日结束,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
  (一)自查自纠。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本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如实填写有关自查表格,区县水利(务)局、市局有关处室对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区县水利(务)局、市局有关处室已完成了项目排查摸底工作,经统计共需排查项目84个,其中市级3个(3000万元以上1个)、区县81个(500万元以上41个),具体项目见《江苏省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排查登记表》(附表1)。
  各区县水利(务)局要按照项目名单,组织项目法人全面开展排查工作,项目法人对照排查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如实填写《江苏省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自查表》(附表2-1)及《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自查表》(附表2-2),由区县水利(务)局统一审核后,于12月25日前一式两份报市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各区县水利(务)局、市局有关处室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抽查督导工作。原则上,市水利局负责对市和区县组织实施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的面不低于20%。
  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区县水利(务)局、市局有关处室在上报排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对项目排查情况和履行审批监管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各区县水利(务)局、市局有关处室要在2010年1月15日前,将项目排查情况、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等及《江苏省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表》(附表3)和《江苏省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附表4)报市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附表5)于每季度末20日前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责任。各区县水利(务)局、市局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严格检查不走过场。要结合实际,对排查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等做出具体安排,细化工作内容。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严肃认真地填报排查工作统计表,并由单位领导负责任地签署意见。对自查不认真、填报不实,在重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对有关单位的领导实施严格的问责。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县水利(务)局、市局各处室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彻底清查,找准问题,认真整改。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排查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加强对自查自纠情况的重点抽查和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对排查工作中走过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区县水利(务)局、市局各处室要从大局出发,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整体合力。在排查工作中既要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又要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衔接,对市以上检查组负责检查的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由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排查,原则上不再重复安排抽查。
  (四)加强制度建设。各区县水利(务)局、市局各处室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区分不同情况,准确分类定性,明确处理的政策界限,正确适用法律和纪律,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要把排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要坚持边排查、边规范,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从政策层面的长效机制上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附件1
  江苏省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排查登记表
  报送单位(盖章):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项目立项项目进度备注
1高淳县龙墩河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高淳县龙墩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907苏发改农经发[2008]149号竣工2008年扩大内需项目
2南京市水阳江(运粮河)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处南京市水阳江(运粮河)水利血防工程5656苏发改农经发[2009]248号在建2009年第一批扩大内需项目
3高淳县茅东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南京市高淳县茅东闸拆建工程1940苏水建[2008]42号在建 
4高淳县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淳东灌区2007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800苏发改农经发[2008]334号竣工 
5高淳县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淳东灌区2008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500苏发改农经发[2009]255在建 
6高淳县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2009年度淳东灌区(高淳片)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1200苏发改农经发[2009]1381号在建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项目
7高淳县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  高淳县老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27苏水管[2009]186号在建 
8溧水县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溧水县中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364苏发改农经发[2008]148号竣工2008年扩大内需项目
9溧水县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溧水县老鸦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661苏发改农经发[2008]1203号竣工2008年扩大内需项目
10溧水县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溧水县姚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497苏发改农经发[2008]1206号竣工2008年扩大内需项目
11溧水县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溧水县方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884苏发改农经发[2008]1205号在建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项目
12溧水县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溧水县卧龙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348苏发改农经发[2008]1202号在建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项目
13溧水县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溧水县赭山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500苏发改农经发[2008]1204号在建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项目
14溧水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溧水县环山河水库群除险加固工程1874苏水管[2008]211号竣工 
15溧水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溧水县龙头水库除险加固600苏水管[2009]236号立项 
16溧水县湫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处南京市湫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7537.19苏发改农经发[2009]1297号在建2009年第一批扩大内需项目
17溧水县二干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秦淮河流域治理二干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溧水段)1908.62宁水基[2007]314号竣工 
18溧水县二干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溧水县二干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2936.48宁水基[2008]331号竣工 
19溧水县二干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秦淮河支流二干河综合整治三期7425.18苏发改农经发[2009]1496号立项 
20江苏省淳东灌区(溧水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2009年度淳东灌区(溧水片)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1200苏发改农经发[2009]1389号在建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项目
21溧水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溧水县古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16苏水管[2008]129号竣工 
22溧水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溧水县独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41苏水管[2008]157号竣工 
23溧水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溧水县友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27苏水管[2008]188号竣工 
24溧水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溧水县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21苏水管[2009]128号在建 
25溧水县永阳镇国债水保项目建设处溧水县石巷小流域综合治理303.45苏发改农经发[2008]1741号竣工2008年扩大内需项目
26溧水县九塘小流域工程建设处溧水县九塘小流域综合治理400.86苏发改农经发[2009]710号在建2009年第一批扩大内需项目
27江宁区二干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秦淮河流域治理二干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江宁段)1243.31宁水基[2007]315号竣工 
28江宁区二干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秦淮河支流二干河综合整治三期1953.63苏发改农经发[2009]1496号立项 
29江宁区汤水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南京市汤水河治理工程2680苏水计[2009]186号立项 
30江宁区淳化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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