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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转发省水利厅关于长江南京河段三江口节点护岸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转发省水利厅关于长江南京河段三江口节点护岸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的通知
(宁水管〔2009〕490号 宁财农〔2009〕831号)


市长江河道工程建设处:

  长江南京河段三江口节点护岸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业经省水利厅苏水建[2009]42号文件批复。现将该文转发给你处,请遵照执行。另补充通知如下:

  一、你处作为该工程项目法人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请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施工图设计需经我局组织审查后报省厅备案。工程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工程完工后,及时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报省、市验收。该工程经费另文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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