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组:综合检查督导组,重点检查上述行业以外的企业,牵头单位为市工商局,由市质监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商务局等部门参加。
各县(市、区)的大检查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按此通知要求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全市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我市专门成立了安阳市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组长由副市长张曼茹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蔡淮坤、市工商局局长王淮平担任,成员由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房管局、市畜牧局、市建委、市行政执法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盐业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副局长王书俊担任。
五、检查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关心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
(二)完善机制,长效监管。为促进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工作扎实开展,长效监管,形成合力,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席办公会议,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席办公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通报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无(证)照经营监管措施。
(三)明确职权、落实监管责任。依据国务院《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370号令)和《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通知》(安政〔2007〕38号),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谁发(证)照、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依法查处、取缔应当取得本部门行政许可证照(批准文件)而未经取得,擅自从事经营的无证照(批准文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照或许可证照有效期届满(批准文件失效)以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严格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检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安全大检查期间,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检查信息,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书面总结材料,于2009年12月31日前上报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