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09]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安阳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质量兴省战略工作会议和安阳市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质量兴市战略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安政〔2009〕5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目标。到2012年,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总体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居全省前列,相关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85%以上。
(由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落实)
(二)工程质量目标。到2012年,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新开工房建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
(由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负责落实)
(三)服务质量目标。到2012年,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旅游、商贸、交通、通信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力争达到85%以上,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标准。
(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邮政局、市通信部门、安阳银监分局、安阳市金融办负责落实)
(四)生态与环境质量目标。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8万吨和45万吨以内,市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平均达到8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县(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到2012年,生态与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由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负责落实)
二、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
(一)加强宏观质量管理。
1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的主导地位,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由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