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组建江苏省淳东灌区(溧水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的批复
(宁水基〔2009〕409号)
溧水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组建“江苏省淳东灌区(溧水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的请示》(溧水务〔2009〕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江苏省淳东灌区(溧水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联合发文(苏发改投资发〔2009〕1114号、苏财农〔2009〕148号),列入省水利重点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及配套计划。根据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由你局成立“江苏省淳东灌区(溧水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行使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工程建设管理。法定代表人为郝纪平。
二、同意由郝纪平任建设处主任,崔长龙为技术负责人,骆照林为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