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上报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的通知
(粤人社职鉴[2009]6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各地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总结经验,为明年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工作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请你们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粤农工办[2009]32号)要求,将该发文的附件8《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职业技能鉴定名册表》中有关数据进一步整理、汇总和分析,并按要求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要求上报《广东省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表》(附件)和本市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情况分析报告。各地级以上市鉴定中心须将所属各县(县级市、区)的《广东省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表》和市本级数据表一起分表上报。分析报告应包括本市(含所属各县、县级市、区)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总体情况(包括:鉴定人数、合格人数、鉴定工种和性别、学历、工龄分布等)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