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级各部门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信访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有效推动各级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切实抓好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使信访工作与形势任务要求相适应。
(三)各级各部门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既要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既要解决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已出现的信访问题,又要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产生,把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源头。当信访问题涉及两个及以上分管领导时,由主要工作方面的领导牵头处理,其他分管领导要积极配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三、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坚持领导干部阅信接访,确保渠道畅通。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坚持阅批群众来信,领导班子成员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数量应不少于群众来信总数的60%;对重要来信要及时研究处理,推动问题解决;对上级机关交办(转送)的信访件,要有领导负责、专人办理,限期结案报果。各级各部门领导要按照《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机关干部定期下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办发〔2009〕66号)的要求,深入排查化解本地区、本领域、本部门的矛盾纠纷,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接访、主动下访、重点约访、跟踪回访等,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采取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切实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市政府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安排1天时间接待来访群众,县(区)政府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安排1天时间接待来访群众,市、县(区)部门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安排2天时间接待来访群众, 切实做到“每访必复”。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坚持把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上,做到依法按政策办事和特殊情况个案处理相结合,把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到位,从源头上促其息访息诉。
(二)坚持突出问题主动调处,确保事要解决。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关系民生的政策性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升级激化的热点问题,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解决问题有争议、信访程序难终结等问题,各级各部门领导要依法履行职责,主动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重大问题要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制定化解方案并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区、本部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发现得早、处置得快、控制得住”的原则,制定信访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各级各部门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重大越级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及其他重大信访问题,应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主动了解掌握情况,积极做好疏导教育、现场处置和劝返接回工作,坚决防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上交矛盾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