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投入。各县(区)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政府要按规定比例从上年度征缴的工伤保险费中安排专项费用,统筹用于工伤预防、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支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执法装备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乡镇(街道)安全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抓紧和科学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2.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继续在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日常检查、隐患治理、事故防范、员工培训、安全投入等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把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3.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规范管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咨询认证、职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机构,建立备案和考核监督机制,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交流与合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力争在瓦斯抽采工艺、采煤方法、通风系统优化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要全面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依法开展职业危害和关键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为行政执法及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各县(区)要搞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继续推广HAN阻隔防暴、GPS监控等先进适用技术,规划一批安全科技示范工程,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设施,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努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4.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全面推行“教考分离”。 进一步抓好对县(区)、乡(镇)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稳定职工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工厂)、车间(项目)、班组“三级教育”制度,2010年要培训2000名从业人员,200名安全管理人员。把农民工安全培训作为强化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程,以农民工培训基地为依托,制定出台优惠政策,用好专项资金,针对农民工的特点,开发适用的培训教材,切实加强农民工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使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实现有序化和规范化,让农民工真正转变为产业工人。在全社会组织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把安全工作融入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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