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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深入实施“放心餐桌”工程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深入实施“放心餐桌”工程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锡卫法监〔2009〕14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和健康安全,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实施“放心餐桌”工程,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力争不发生Ⅳ级(一般)以上食物中毒事件,其中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有关接待单位以及学校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依法打击餐饮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私宰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饮食卫生安全,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要以全面整治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猪肉采购和加工活动,学校食品卫生,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保障及预防食物中毒为重点,从餐饮单位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索证制度的落实、上手、上档、上墙“三上”情况及消毒制度落实等方面入手,结合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
  1.要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活动。各地、各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我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卫法监〔2008〕58号)要求,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猪肉的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制度,依法打击餐饮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私宰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所加工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厂,严防私宰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肉品流入餐饮和加工环节,使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采购私宰猪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地、各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我局《关于开展“蓝盾二号”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锡卫法监〔2009〕6号)要求,加大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努力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3.做好佛教论坛等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确保重大活动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各地、各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等重大活动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确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确保接待单位不发生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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