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任务
(一)继续开展食品添加剂及猪肉专项整治。巩固前阶段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添加剂及猪肉的采购和使用行为,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猪肉的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制度,依法打击餐饮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私宰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采购私宰猪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整顿。以学校和单位食堂、各类餐饮单位、外送快餐企业为重点,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全面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指导餐饮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餐饮经营者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突出旅游餐饮点等重点单位,突出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食物中毒高风险重点品种,突出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坚决依法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三)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的意见》(锡政办发〔2009〕267号)和我局《关于在餐饮消费环节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的通知》(锡卫法监〔2009〕6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豆制品的监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依法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的豆制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全市豆制品市场秩序,更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四、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责任。督促各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鼓励和引导餐饮单位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监督检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切实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手段,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快速反应、指挥协调和现场处置能力。
(三)加强监督监测。加大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监督监测力度,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