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南京市专利新产品产业化技术创新财政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产业集团,区(县)发改局、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大力实施企业自主创新战略,加快推进企业专利新产品产业化进程,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市政府宁政发[2008]171号《关于大力促进企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和《南京市专利新产品产业化技术创新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组织申报 2010年南京市专利新产品产业化技术创新财政补助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按照《
公司法》运行,依法纳税;
(2)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条件,有较强的创新开发能力;
(3)企业主营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有较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能够指导生产。
2、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市产业规划,体现“发展壮大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汽车、钢铁等支柱产业,加快提升船舶、纺织服装、食品等传统产业,优先突破平面显示、现代通讯、电力及智能电网、风力发电装备、轨道交通、医药及生物技术、节能环保、光伏等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
(2)近三年内已获得授权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新产品产业化项目;
(3)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较强的提升拉动作用;
(4)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5)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优先支持的项目:
(1)2008、2009年度获得国家、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申报项目;
(2)2008、2009年主导制定并获颁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申报项目;
(3)2008、2009年获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申报项目。
4、已获得各级财政其他补助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本次备选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南京市专利新产品产业化技术创新财政补助项目申请书》(请从 www.ctinj.com.cn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2008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4、专利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5、优先支持的项目,需提供技术中心、制定并颁布的标准和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企业将填好的《南京市企业专利新产品产业化技术创新财政补助申请书》(见附件)以及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优先支持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材料,报经各归口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一式五份附电子文档报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同时抄报市财政局企业处一份。
区、县及开发区企业需经本级财政部门一并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
部省市直属企业可直接报送。
2、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负责将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报市经委科技处;市经委科技处根据项目类别分别征求委内行业管理处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意见。
3、申报截止日期:10月30日。
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联系人:张晓林,电话:83304342,地址:山西路57号5楼
南京市经委科技处联系人:沈长华,电话:83639010,地址:北京东路43-2号103室,邮箱:changhua_shen@126.com。
南京市经济委员会
2009年10月10日
附件:
南京市专利新产品产业化技术创新
财政补助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