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
(沪农委[2009]412号)
各区县农业委员会:
根据
农业部等11个部委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农经发[2009]10号)和市农委《关于组织申报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沪农委[2008]138号)要求,由合作社申报,区县农委初审推荐,经市农委评审会复审并公示,现认定上海秋粮稻米专业合作社等104家单位为第二批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见附件)。
本市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基本准则,紧紧把握服务农民、分配合理、管理民主等合作社组建要求和目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带动合作社成员和周边农户持续增收,共同致富。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上水平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探索新形势下政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服务水平的有效工作方法。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典型引路和政策扶持,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引领面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对市级示范社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监测,一次认定两年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批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第二批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闵行区
1、上海秋良稻米专业合作社
2、上海振贤农机专业合作社
嘉定区
3、上海亭苑粮食专业合作社
4、上海嘉定维高蔬果专业合作社
5、上海新冈蔬菜加工专业合作社
6、上海云辉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7、上海和桥粮食专业合作社
8、上海嘉定胜辛粮食蔬果专业合作社
9、上海繁金观赏鱼专业合作社
10、上海徐行黄草种植专业合作社
11、上海惠和南瓜种植专业合作社
浦东新区
12、上海爽快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13、上海敬亭蔬菜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