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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市崇明动物无害化处理站项目筹建组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市崇明动物无害化处理站项目筹建组的批复
(沪农委[2009]326号)
上海富利农投资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市崇明动物无害化处理站项目成立筹建组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为加快推进上海市崇明动物无害化处理站项目的建设,同意成立该项目筹建组,筹建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二人,组员三人。
田忠平同志担任筹建组组长,为沈仁佐、沈希安同志担任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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