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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络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络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商务建[2010]28号)


各市县商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调动和扶持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企业积极参加与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商建发[2009]419号)、《商务部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点建设标准>的通知》(商建函[2009]52号)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海南省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络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市、县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积极发动和组织企业,按本通知的有关要求,抓紧时间依时进行申报。

  省商务厅 电话:65313162    传真:65357245
  省财政厅 电话:68530268 传真:68531840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二0一0年一月十八日

  海南省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络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228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商建发[2009]419号)及我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9年度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企[2009]17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的最佳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任务与目标
  通过安排国家扶持的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资金,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升级改造,规范下乡产品流通渠道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畅通的流通网络,提高流通效率,扩大产品销售。重点目标是扶持销售量大、补贴兑现率高、售后服务好的流通经营企业和服务网点,方便农村群众选购下乡家电、汽车摩托车产品,扶优、扶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项目企业,汽车摩托车下乡及报废汽车回收服务网点下乡企业项目,不断增强下乡产品影响力,切实为农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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