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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2、集贸市场的火灾防控。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统筹工商、经贸、质监、城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对集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分类整改。工商、经贸、质监、城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市政府统一制定的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联合对集贸市场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各级消防机构应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易燃易爆场所的火灾防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安监、建设等部门应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普查。各村(社区)要重点强化在民用建筑中,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检查与监管责任。各级消防机构应为安监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防控。各镇(街)要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加强检查督导,落实隐患整改。尤其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四个喜庆节日期间,各级消防机构应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进行重点部署和防控。各镇(街)、村(社区)应对具有产业集群特点的行业进行重点防控,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

  (二)推进重点建设“三强化”工作

  1、强化基础建设。各镇(街)要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东莞市2009-2010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尚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抓紧组织实施。完善中心镇、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和应急救援需要的,要抓紧增补、改建。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器材装备建设力度,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落实《东莞市消防基础工作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1年)》,扎实消防工作基础为根本出发点,着力提升社会火灾抗御能力。

  2、强化宣传培训。各镇(街)、各部门在冬防期间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形成消防宣传的高潮。要继续推动贯彻新《消防法》,落实各行业、系统和各单位、村(社区)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阵地,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促进市民的消防习惯养成。

  3、强化值勤备战。当前已进入冬季火灾高发期,全市各消防中队、专兼职消防队要针对冬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切实落实执勤备战制度,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六熟悉”工作,进行实战演练等冬季训练,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坚持“救人第一”的思想,要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从人员、装备、训练、预案等方面,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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