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9〕17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东莞市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提出要全面推行居住证及“一证通”制度,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依法管理、体现公平、优化服务、促进发展四项原则,在我市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逐步从以往重管理轻服务转向服务与管理并举、寓服务与管理于一体的格局,实现流动人口、户籍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工作目标
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为载体,以全市流动人口为对象,以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吸引流动人口主动登记办证为基础,以管好流动人口租住房屋和务工就业两个关键环节为重点,以建设全市统一联网、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依托,逐步将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纳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通过“办证就享受服务”引导流动人口主动接受管理,力争2010年内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登记率达到95%以上,应发证流动人口的有效居住证持证率达到90%以上。
三、组织机构
市政府已决定成立市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推居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成洪波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陈波副秘书长、市公安局梁建柱副局长、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王国雄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信息化办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市推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居办”),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梁建柱副局长兼任主任,从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它成员单位各指定1名副科以上干部为联络员。市推居领导小组和市推居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居住证制度推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