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直属中小学、各市县城区中小学、乡镇中学和中心校等分别成立“中小学校远程培训点”(以下简称“校远程中心”)。“校远程中心”主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本校教师分层次参加远程培训,对教师参加培训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并对学校教师接受培训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三、创建“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为整合教育网络资源,推进研训一体化,“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由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具体承办。网站平台的硬件购置、运行软件设计和网站维护管理等有关费用从省专项经费中统一划拨(含2009年省专项经费)。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应具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档案管理、课程资源库、信息发布、信息查询、网上交流等功能。网页开发规划由远程培训管理中心参与设计,以达到整合管理相关教师教育资源的目的,努力为各市县开展师资培训提供高效、适用的优质资源、技术环境和服务支持。
四、远程培训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现代远程教育与师资培训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大力推进、积极开展师资培训工作,同时根据教育发展的需求,省教育厅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以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及管理体系。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继续教育学分与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挂钩制度,为远程培训计划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政策支持。
2.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加强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教师培训坚持学以致用、学用一致的原则。
3.研究制定学历教育、基地培训、校本培训与远程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之间课程、学分互认的政策措施。
(二)经费保障
远程培训计划在政府支持下,建立“政府、学校、个人”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
1.省教育厅给予专项经费支持远程培训计划的实施,包括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网络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引进,专家委员会的构建和管理以及其他与远程培训计划相关的事项。
2.根据《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令第7号),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责落实远程培训计划实施经费,保证当地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的顺利开展。
3.各中小学校要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要求,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并按照规定的分担比例补助本校教师参加远程培训所需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