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市局直属各单位党支部:
现将《中共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情况统计表(2009年度)(略)
中共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党组
2009年12月1日
中共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党组
关于开展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建设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健全具有唐山地税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中纪发[2009]13号)和省、市委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地税工作实际,牢牢把握加强作风建设、完善惩防体系两条主线,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组织检查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检查相结合,检查年度工作与落实总体规划相结合,总结经验与加强指导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强化检查,全面了解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内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各级党组(支部)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和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任务情况。
2.党组(支部)书记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4.各单位实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情况。
5.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