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对当年在省政府考核中受表彰的市人口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经委各奖励2万元。
九、对当年争取国家和省上下达项目资金超过1亿元的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劳动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各奖励40万元;对当年争取国家和省上下达项目资金超过6000万元的市国土局奖励30万元;对当年争取国家和省上下达项目资金超过2000万元的市扶贫办、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产业园各奖励20万元;对当年争取国家和省上下达项目资金超过500万元的市农办、市旅游局、市外事办、市疾控中心、市科技局、市乡企局、市红十字会各奖励10万元。
对项目争取综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各奖励50万元。
十、对当年新引进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并建成投产,完成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市招商局、市政府办公室各奖励2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并建成投产,完成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市外办、市林业局各奖励10万元。
十一、对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效能考核排名前15位的市体育局、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疾控中心、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市粮食局、市外事办、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经研室、市财政局(并列)各奖励2万元。对效能考核列中央、省在银单位前10位的市国税局、白银供电公司、市工商局、市地税局、人行白银支行、白银邮政局、人财保险白银分公司、白银银监分局、移动白银分公司、白银公路总段予以通报表彰。
对效能考核列倒数第一的市宗教局、倒数第二的市地震局、倒数第三的市交警支队予以通报批评。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县区、单位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继续巩固和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受批评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学习先进经验,认真寻找差距,切实解决问题,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学先进、赶先进,以党的十七大和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2010年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