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阳市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阳市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09〕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委制定的《南阳市“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南阳市“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推进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市环境保护局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号)精神,加快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生态建设,根据《河南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豫政〔2007〕41号)和《河南省“以奖促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方案》(豫政办〔2009〕14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 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以奖促治”,加快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严重地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以奖代补”,大力支持生态示范创建等活动,倡导农村生态文明,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引导、培养农民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和消费习惯,推进全市农村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不断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

  (二) 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任务,运用综合措施,集中投入资金,有针对性地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环境问题;奖励通过开展生态示范创建达到有关生态建设标准的县(市、区)、村镇,巩固生态系列创建成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证农民得到实惠。

  2、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针对各地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类实施,逐步引导全市农村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系列创建工作全面展开。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