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绥化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绥化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绥政办文〔2009〕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绥化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肖建春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聂耕寰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
  夏永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韩慧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立波 市妇联主席
  王 伟 市国税局局长
  王德林 市监察局局长
  白永明 市工商局局长
  朱锦山 市人事局局长
  杨 芮 市长助理、市教育局局长
  杨 勇 团市委书记
  李树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长祥 市国资办主任
  沈立志 市商务局局长
  张 林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宝楼 市总工会主席
  赵玉学 市统计局局长
  贾鹆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徐承运 市长助理、市建设局局长
  徐新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谭占国 市民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组织、督促、实施、考核以及毕业生就业所需经费的预算、筹集和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朱锦山兼任,副主任由王安世担任,专职联系人为徐俊达。办公室负责毕业生就业形势与政策、就业方式与渠道等内容的宣传,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和派遣方案的制定、修订及相关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负责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评及通报。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