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亮城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亮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王国俊担任,副组长由市长助理,市建设局局长徐承运和北林区政府区长佟伟担任,成员由各参建单位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区亮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指挥和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长助理、市建设局局长徐承运担任,副主任由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主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
协调、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确定专人负责,为做好亮城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附件:参加节日期间亮城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参加节日期间亮城单位名单
一、中省直单位亮化(10家),负责督促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省农垦总局绥化分局(农垦法院、公安局、医院)、电业局、交通征费处、中盟集团、劳教所、武警支队、消防支队。
灯型选择:投光灯或轮廓灯。
二、医院、学校亮化(9家)。医院亮化负责督促单位市卫生局;学校亮化负责督促单位市教育局。
绥化市第一医院、绥化市人民医院、绥化市妇幼保健院、绥化市中医院、血站。
绥化市第一中学、绥化市第二中学、绥化市第七中学、绥化学院。
灯型选择:轮廓灯或满天星。
三、银行亮化(8家)。负责督促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银监局、农业发展银行。
灯型选择:投光灯或轮廓灯,有条件的单位应上激光射灯。
四、企业单位(13家)。负责督促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中国邮政、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泰康保险公司、阳光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烟厂、自来水公司、石油公司。
灯型选择:轮廓灯或投光灯,有条件的单位应上激光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