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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新农合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宁政发〔2010〕10号、宁人社发〔2010〕30号、宁人社发〔2009〕306号)、宁人社发〔2009〕307号文件进行认真自查,并将自查出来的问题分析研究,整理归类,做好准备工作。

  (二)督查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轻车简从,尽量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督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厅领导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附件: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组人员名单及日程安排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
督导检查组人员名单及日程安排

  督查一组组长: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组长 郑建国

  督查一组副组长:

  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刘建军

  督查组成员:

  自治区社保局基金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贾绍波

  自治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时若才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陈康

  自治区养老失业管理中心城镇养老保险科科长 鲁军

  自治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科长 包慧军

  联系人:鲁军(18909582946)

  督查地区:固原市、中卫市所属各市县。

  6日下午中卫市;7日上午中宁县;

  7日下午海原县;8日上午固原市;

  9日上午西吉县;下午隆德县。

  督查二组组长: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程锐娟

  督查二组副组长

  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张斌

  督查组成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基金监督处处长 蓝旭

  自治区养老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智坚

  自治区基金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 许光宏

  自治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新立

  自治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科科长 高凤英

  联系人:高凤英(13895118952)

  督查地区: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所属各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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