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实行商家代理审核垫付方式销售网点审核及申领资金程序
实行商家代理审核并先行垫付后,销售网点首先应审查户口簿、身份证,确认购买人是我区农民或农垦系统工人;一般情况确认农民身份主要看户口簿的户别栏内是“农业户口”即可。农垦系统的农工及城镇周边农村居民依据户口、身份证住址为某乡某村或某农场某队身份确认。其次,要将购买人个人信息、产品销售和补贴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在录入“代理备案信息”时,必须勾选“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方框,并准确填写户口簿号、户主姓名、购买人与户主关系(此时系统会自动审核购买数量,如已用该户口簿购买过2台同类产品,系统会提示并拒绝该销售信息录入);其三,与购买人签订《宁夏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委托书》,并在购买人签字确认后,将补贴款垫付给购买人;其四,将购买人的户口簿(户主页、购买人页)、身份证、发票的复印件和产品标识原件留存;其五,在产品售出并垫付补贴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持购买人留存的户口薄(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销售发票复印件和产品标识卡原件,以及与购买人签订的《委托书》,到销售网点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清算,并按财政局(所)的要求提交本销售网点的开户行及账号。
实行商家代理审核并垫付方式乡镇财政部门工作程序
实行商家代理审核并先行垫付后,县(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销售网点的补贴申报和资金兑付。首先要对所属销售网点上报的补贴材料进行逐一审核,以确认购买人是我区农民或农垦系统的工人(补贴对象在区内不受行政区域限制);其次,要将“产品标识卡”上的两组号码(卡号与产品编号)按提示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如录入正确,系统会显示该标识卡对应的产品信息、销售网点和购买人的备案信息等,此时要将申报补贴材料与系统显示的信息进行比对,如果信息一致就可点击“审核通过”,并在7个工作之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销售企业。如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及时当告知原因,并将申报材料退回;其三,补贴资金拨付后,再进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补贴发放确认模块,进行补贴发放的确认,如有其他原因导致补贴发放失败,则选择该产品点击“补贴发放失败”按钮,补贴发放失败的产品,在补贴核查列表中的状态变为“未审核”,可以进行继续审核和补贴操作。补贴发放确认后,在销售网点垫付清算模块,县乡财政部门可以查看到所有在本县、乡财政部门备案销售网点的垫付信息;其四,对实行现行垫付办法以前销售产品的补贴申报,应采取特事特办原则,由销售网点集中申报的办法,以加快补贴资金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