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冯兰等239位同志高校教师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教职改〔2009〕63号)
有关厅(局)、设区市,有关高等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第十二届)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冯兰等238位同志讲师任职资格、林文豪同志助教任职资格(名单见附件),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09年12月16日。请予公布。
福建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冯兰等239位同志高校教师中初级职务
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讲师(238名)
(一)省教育厅48名
1.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14名:冯 兰、林舒航、陈佳佳、张君秀、施 安、徐晓旭、林晓波、郑艳芳、陈柏良、杨 迪、余 香、洪 伟、谢汉昌、郑爱媛
2.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7名:詹可强、刘维娜、周素青、刘 芳、余新华、汪玉婷、刘素芳、林道贵、林火养、谭 巧、陈 佳、张 洋、段红萍、林少玲、张新民、李 萍、杨晓凌、陆 凌、刘哨东、薛庆辉、林双琴、蔡榕滨、李 力、李 心、戴复璟、张荣伟、王文杰
3.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7名: 叶一青、廖怡芳、张 航、黄海澜、陈爱玲、颜铭锋、黄 晖
(二)省交通厅13名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3名: 翁春荣、张 恺、林宛杨、罗乐霞、郑李春、程晓红、翁慧玲、李道科、张丽珠、黄 奕、陈 健、陈宝健、邱华桢
(三)省林业厅8名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8名:亓兴兰、陈庭禹、林琴琴、施 清、徐 洪、林志鹏、王 芳、徐 豪
(四)省农业厅15名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15名: 章淑玲、周红艳、黄 靖、薛 萍、王建文、刘美琴、谢雪莲、钟 诚、陈梅容、崔永涛、黄宏杰、朱海军、刘必健、肖晓梅、张学才
(五)省水利厅11名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1名:张瑞莲、张支璨、张云根、兰 嵩、张瑞芬、刘启够、林小洪、郑少兰、张孝元、赖锦湘、李德乐
(六)省文化厅5名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5名:马凌、陈映雪、梁小军、邢岚枫、黄碧恒
(七)省卫生厅12名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12名:何舒澜、罗 兰、李淼淼、林旭星、刘和连、何 菲、范 飞、庄丽玉、柏美平、宋 枫、刘光磊、邓元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