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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闽教科〔2009〕40号)


有关高校、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促进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设立“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专项课题”,该批课题增列为2009年我厅A类社科项目,并按照《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与资助强度

  该项目总经费15万元,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供该项目经费资助并负责经费管理,项目经费分期下拨,设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研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一般项目主要开展自学考试具体项目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鼓励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改革问题开展深入研究。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强度不低于0.3万元,最高1万元。项目立项负责人所在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科研配套经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为我省有关高校和有关单位在职科研人员,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是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者。

  2、各申报单位申请课题应符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2009年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

  3、申报项目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材料、时间

  各申报单位将《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及从事相关研究的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送我厅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jytkjc@126.com邮箱。

  四、项目评审、立项

  该批课题未设定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的立项数量,根据申报项目是否达到立项要求决定立项的数量和资助强度,对于已有研究基础的课题优先给予支持。

  五、结题要求

  课题研究期限一年,重点项目结题要求撰写5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一般项目结题要求撰写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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