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县城所在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一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20所左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改造;二是争取省级财政支持,重点扶持经济薄弱地区8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基础设施改造工作。
4、加快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省、市两级17所精神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改造的基础上,2010年拟争取省级财政支持,重点加强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
㈡推进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省人民医院扩建工程、省肿瘤医院扩建工程等省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国家、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完善建设管理制度,保障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理顺价格关系
㈠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开展药事服务费等价格政策研究,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㈡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价格管理办法》,完善《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修订《江苏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收费管理办法》,强化对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价格的监管。
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提高中医诊疗价格,降低部分检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认真做好体现医护人员劳务价值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及调研。
五、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经济管理水平
㈠认真做好2010年预算执行和2011年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协调落实并安排医改五项重点工作所需资金,从资金上为医改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㈡加强卫生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强化对厅直单位的财务、内控、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方面的监管,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整改意见,指导医疗卫生单位落实经济管理制度。
㈢积极开展卫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项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