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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办规财〔2010〕2号)


各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0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研究和部署工作时参考。

  附件:2010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2010年,是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实施的关键一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将紧密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厅党组确定的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重做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调查研究,实行分类指导,落实医改相关经济政策

  分别地区情况、加强指导,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实施《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等医改相关经济政策,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政策。积极参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协助推进医改工作的实施,并在实施中根据新的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帮助各地落实相关经济政策。

  二、加强卫生规划管理,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组织制订《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根据《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对“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根据新的医改政策和我省卫生发展的内在要求,组织编制《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强卫生事业发展中的规划管理。

  三、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㈠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县医院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支持,一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20所左右县级医院完成基础设施改造;二是争取省级财政专项支持,对20所左右经济薄弱地区县级医院的设备购置予以补助。

  2、加快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60所左右中心乡镇卫生院完成基础设施改造;二是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支持,重点加强政府举办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2010年,全省拟扶持经济薄弱地区100所左右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基础设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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