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2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十三日
肇庆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
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是我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打造广佛肇经济圈决策部署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对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意义十分重大。为做好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科学分析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抓住战略重点,把握前进方向,探索有效途径,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编制工作中要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协调发展、民生优先、继承与发展等五项编制原则。
二、进度安排
(一)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即总体规划)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其他专项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参加,分四个阶段进行:(1)2010年2月底前,各承担前期研究单位按照市府办《印发肇庆市“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的通知》(肇办函〔2009〕134号)要求,完成“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提出“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初稿,综合汇总向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工作成果。(2)2010年4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局以前期研究成果为基础,提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报市政府审定。(3)2010年4月至10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工作,组织各地、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举措等,形成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4)2010年12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局就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顾问团专家等各方面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报市委、市政府审定。2011年2月,市政府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