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报考条件
1.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应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应、往届毕业生均需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招收应、往届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汽车运用与维修类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往届中职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书)。
第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
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条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条 考试科目、分数构成
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进行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中职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直接进入综合素质测试。
1. 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
(2)考试形式:笔试。
2. 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方式: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3-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案进行测试。学院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3. 分数构成
(1)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语文150分、数学150分;综合素质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2)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试200分,总分200分。
第九条 招生程序
1. 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2010年4月11日-16日通过网上提交报名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备齐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确认手续,确定报名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地址:www.fjcpc.edu.cn
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同一科类(文科、理科)的四个专业和是否愿意专业调剂,不得跨科类填报;中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中职类的二个专业和是否愿意专业调剂。
普通高中考生报名考试费105元/生(以省物委批准为准)。文化考试上线,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每人还须交纳30元面试费(以省物委批准为准)。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中职考生报名和综合素质测试费105元/生(以省物委批准为准)。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 资格确认
普通高中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
中职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直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资格确认地址: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
考生于2010年4月18日、19日持《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办进行资格确认,并交纳报名考试费。有获奖的考生还需提供获奖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2010年参赛获奖者未领取获奖证书,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委托书由考生在其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下方由考生本人书写,家长身份证原件须现场出示。
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教师身份证明、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委托书由考生在其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下方由考生本人书写。
3. 文化考试范围及时间、地点
(1)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按照《2010年福建省高考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
(2)文化考试的时间、地点
文化考试时间:2010年4月25日。
文化考试地点: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 综合素质测试
(1)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对象
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根据文化考试的总成绩,分别按照文史类和理工类招生计划的20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中职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直接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在网上公布。
(2)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等方面。
中职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和专业技能等方面。
(3)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地点
中职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0年5月8日;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0年5月9日
综合素质测试地点: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 录取
1. 普通高中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的分数加上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计算总分;中职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计算总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设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级差10分,第二专业、第三专业、第四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分数高的考生或在中学学习期间获得“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
4.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 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及格(未达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6. 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项目的总评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招收中职类的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则将计划转入单独招生理工类录取。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