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10〕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北部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以及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及民防工作会精神,我们制订了《2010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
2010年,要以贯彻落实《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
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为主线,以促进“宜居重庆”建设、发展低碳建筑为目标,采取系统工程方法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做到“十着力,十强化”,努力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在夏热冬冷地区处于领先水平。
一、着力抓好规划编制,强化建筑节能统筹实施
一是根据《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和“宜居重庆”建设确定的工作任务和住建部要求,全面开展《重庆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的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思路、步骤和措施。二是编制发布《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专项规划》,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规划布局研究,统筹好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促进污水源热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示范。
二、着力抓好依法管理,强化建筑节能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建筑节能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二是开展《
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条例》工作要求的全面落实。三是加大对建筑节能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充分维护《
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