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府办〔2009〕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作,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和监督全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郭 锋(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常务副组长:郑剑戈(副市长)
副 组 长:王超锋(市长助理)
梁 驹(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水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刘石栋(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建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孟广生(市建设局局长)
刘燕初(市农业局局长)
黄 靖(市经贸局局长)
刘惠明(市财政局局长)
李少芬(市林业局局长)
刘卫红(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梁友平(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黄劲松(端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张 浩(鼎湖区委副书记、区长)
陈 清(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
徐敏坚(高要市委副书记、市长)
张桂洪(广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陈定坤(德庆县委副书记、县长)
梁均达(封开县委副书记、县长)
江森源(怀集县委副书记、县长)
江栋才(肇庆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孟广生同志兼任,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三旧”改造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三旧”改造有关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三旧”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指导全市推进实施“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从市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城乡规划局抽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设政策组、规划组、项目组和督导组四个专责小组,政策组由陈建中同志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规划组由刘卫红同志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项目组由孟广生同志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督导组由张水祥同志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