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监部门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安委办字[2009]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长安监管字[2009]21号)文件要求, 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隐患排查和监管工作,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国庆庆典期间烟花燃放安全措施。

  (二)要加强道路交通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针对“十一”黄金周的特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公安、农机、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超速、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交通等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违章驾驶行为。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特别是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

  (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防坠落、防倒塌的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民爆器材、冶金、有色、建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等行业和领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市直管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源头管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确保国庆节期间的生产安全。

  三、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制度

  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有关单位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进行排查,严格落实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