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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水农﹝2010﹞24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

  2010年5月6日上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召开了2010年全国水库安全度汛异地视频会议,会议全面总结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水库安全度汛形势,详细部署了今年的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要进一步完善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安全责任体系,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清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公示情况,确保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全面公示到位。同时,要逐库落实技术责任人和管护责任人,将预报预警、洪水调度、应急抢险、人员转移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绝不允许存在空白和死角;要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督促参建各方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特别要强调项目法人及参建各方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度汛安全。

  二、强化汛前检查,彻底消除隐患

  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凡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均属在建工程,是今年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重点。要制定和完善切实可靠的度汛方案、抢险应急预案,准备更为充足的抢险物资,切实做到组织、管理、预案、制度、队伍、物资六个到位。不能确保安全度汛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建工程,要坚决空库迎汛。要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防止重特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和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各项目法人要立即对所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在对工程本身的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同时要对安全度汛方案、责任制落实、监管体制机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工作要限时完成。

  三、完善预案,加强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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