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综合七处。
办理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民族宗教、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组织起草分管副省长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分管副省长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会务和组织工作。
(八)综合八处(河北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理教育、科技、地震、省校合作等方面工作;组织起草分管副省长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分管副省长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会务和组织工作。承担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督查室(对外称河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简称省政府督查室)。
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督查省政府各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指导省政府各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的督查和承办工作;协调、指导厅内的督查和承办工作。
(十)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值班室)。
承担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开展省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办理省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承办省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办理紧急重要事项和国务院应急办交办事项,协助省政府领导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承办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秘书一处。
办理办公厅机关厅务综合工作;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公文的审核把关、印发、文电收发运转、机要通信和机要文件传阅;负责省政府和办公厅的印鉴、文书档案管理、保密及办公厅党组会议记录工作。
(十二)秘书二处。
办理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办公厅厅务会议等会务工作和省政府重大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与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以及新闻单位的具体工作联系;负责《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大事记》的编辑印发工作。
(十三)信息处(省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负责信息的收集、选择、提供、反馈工作;编发信息刊物;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有关信息;指导省政府各部门、驻外办事机构和市、县(市、区)的政务信息工作。承担省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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