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年审工作与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相结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收费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48号)“对经营性收费不得再办理收费许可证”的规定,对各地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清理,杜绝了对各类经营性收费核发《收费许可证》的现象。
四是年审工作与狠抓收费公示制度相结合。在深入到各单位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年审时要求提供收费公示栏(牌)的近距离和远距离照片,对收费单位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通过审验,全省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都按照规定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了收费公示,使收费公示率达100%,全面落实了收费公示制度。
五是年审工作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严格依照政策规定认真审查把关,发现问题,当场指正;遇较大违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及时移交监督检查部门查处。 全省通过年度审验共对310个违纪单位进行了处理,其中:将7个单位移交价格检查部门,4个单位建议整改,吊销了291个单位的收费许可证,8个单位用其他方式进行了处理。真正做到边审验、边清理、边完善,使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有效的制止了乱收费。
二、收费统计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省局在今年二月二日就下发了《关于对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收费许可证年审的通知》(晋价行字[2009]14号)文件,对全省的行政事业收费年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年审范围、年审内容,年审办法及年审时间,为按时保质完成统计工作赢得了时间。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针对年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短的特点,加大对年审的宣传力度,晋城市物价局还在媒体和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告年审通知,对往年不重视年审的单位专门发了督促年审的函。大同市物价局,重点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收费单位进行了上门审核。总之,在全省收费管理干部的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五月底圆满完成了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
(二)表彰先进,提高工作积极性。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我省收费统计工作,根据《山西省行政事业收费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和各市物价局收费统计考核结果,我局对4个全国先进集体,7名全国先进个人,19个省级先进集体、24名省级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极大提高了收费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与基层的沟通和联系,帮助指导基层人员尽快适应国家收费统计制度新要求。主动同基层的收费统计人员进行沟通,对收费统计新功能的运用进行主动交流,并在收费统计软件上发信息,进行指导。在年审工作中注重加强审前、审中的指导,较好地保证了收费年审有关数据的填报和收费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