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吕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指挥全市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驻吕部队、驻吕企业单位共同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审定应急管理和处置资金、物资分配计划;部署、总结全市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决定应急管理和处置中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奖惩;审定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张九萍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主任:
吴志国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
张中生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锡锋 市政府副市长
王盛章 市政府副市长
李润林 市政府副市长
李月勤 市政府秘书长
王武道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
武尚芾 市长助理
杨巨才 市长助理
郭 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防办主任
王雪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玉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主任
靳东征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志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范引禄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学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薛 平 市监察局局长
刘文杰 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长
吴建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海玉 市发改委主任
张志刚 市安监局局长
闰建科 市财政局局长
刘平泽 市经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