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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要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化管理工作,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努力达到“一生一号一卡”,实现“一考多录取”。各地招生部门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初中毕业生电子档案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系统,并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向招生学校提供准确、真实的初中毕业生信息。为我市实行的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创设条件。

  四、严肃纪律,规范秩序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的管理。生源学校不得向市教委确定的招生部门之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和初中毕业生信息,不得限制和强迫初中毕业生选报志愿,不得扣压有关学校录取通知书。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招生,严禁各生源学校通过向高中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依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市教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区县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做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本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及时传达到相关学校。同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与协作,一起做好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要大力加强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学校、考生及其家长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推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更大的发展。

  附件:1.重庆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重庆市普通中学招生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3.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重庆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彭智勇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

  副组长:牟延林 市教委副主任

  卢建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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