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门信息化程度较高,管理档案完善,上报资料数据及时准确。
7.能有效地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装饰管理业务,在促进装饰企业外向开拓方面成效显著。
(二)县级装饰管理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政策性强,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得到部门和企业好评。
3.工作中能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业务熟悉、办事高效,能熟练掌握和应用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工作成效明显,业绩突出。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未发生过以权谋私和徇私舞弊等不廉洁现象,未有群众举报,在地区和部门中有良好的公仆形象。
(三)2009年度河南装修装饰行业先进协会条件:
1.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履行社团职责,协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工作思路清晰,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措施得力,各项制度完善,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3.协会领导班子团结,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协调一致,勇于开拓创新,廉洁高效。
4.能认真完成各项责任目标,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5.认真贯彻落实省装饰办工作部署,积极参加省装饰办主办的各项活动。
6.协助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开展得力,成绩突出。
7.注重单位形象建设,社会反映良好。
(四)2009年度河南装修装饰行业先进企业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改革开放,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肃认真地落实装修装饰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3.承揽的工程设计新颖,结构合理,做工精细,安全适用,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4.在装修装饰设计艺术上有独特的思想和见解,注重绿色环保,有利于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5.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施工,单项工程合格率达100%。
6.经济效益在同级企业中完成各项指标居领先地位。
7.各项工程严格管理,一年内无重大人员、设备等事故。
8.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五)2009年度河南装修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条件:
1.政策观念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违法违纪行为。
2.锐意改革、积极进取,成绩突出;社会、行业知名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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