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河南省装修装饰行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装饰办、装饰协会、有关单位:
2009年全省装修装饰管理和行业发展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在各级装修装饰主管部门和全行业干部 、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进一步提升全省装修装饰行业的管理水平和全省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的技术能力,增强装修装饰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互相学习,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新性,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室内装饰业协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2009年度河南省装修装饰行业县级先进装饰办、县级先进行业管理工作者、先进装饰协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优秀室内设计师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为了更好地展示河南省装修装饰各级装饰办、行业协会、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以及装饰配套企业的优秀成绩,树立典型,使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装饰企业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其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推动行业的管理和发展,促进全省装修装饰行业和谐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建设。
二、评选方法
评选工作由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室内装饰业协会统一组织,各市装饰办、装饰协会负责落实,按照评比条件自下而上,层层评选。全省拟评出县级先进装饰办12家、县级先进行业管理工作者24名、装饰协会15家、先进企业90家,优秀企业家30名,优秀项目经理80名、优秀室内设计师30名。凡表彰的先进装饰办、先进行业管理工作者、先进装饰协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优秀室内设计师均要写出书面事迹材料,报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考核审批。
三、评选条件
(一)2009年度河南省装修装饰行业县级先进管理单位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按照当地政府授权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2.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监督制约机制和管理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上墙,坚持严格、公正、文明的办事原则。
3.管理部门整体素质较高,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装饰行业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行业政策,熟悉行政执法程序,正确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能有效地指导和促进本地区装饰业的发展。
4.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能协调相关管理部门齐抓共管。
5.工作人员行风端正,服务优质,行为廉洁,政令畅通,办事踏实负责,基层群众满意率高,在所在地区有较高权威和良好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