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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组建方案》的通知

  (一)机构性质及日常管理方式
  1、中心名称: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2、隶属关系:中心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中心设管理办公室,为中心日常管理机构,主要承担管理、协调、监督、服务、保障等职责,机构、关系、人员按目前市投资服务中心的状况保持不变。市与惠城区两级行政服务窗口合署办公。
  3、管理运行制度:
  (1)建立进驻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为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窗口的服务水平,实行进驻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由进驻人数及窗口较多、业务量较大的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消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2个进驻单位各派出一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轮流到行政服务中心值班,每期时间为1个月,主要是现场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窗口的服务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和解决办事效率不高、服务质量差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协调落实)
  (2)建立新提拔处级干部和科长挂职锻练制度。为加强新提拔处级干部和科长的执政能力及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提高驾驭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进驻单位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和科长,原则上必须选派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挂职锻练,时间3个月。(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协调市政府办落实)
  (3)建立进驻单位科长全权负责制度。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纪律,各进驻单位必须派驻一名科长现场负责窗口的审批服务工作,实行科长对本单位工作全权负责制。(此项工作由各派驻单位安排落实)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
  市行政服务中心将建设成为具有6大功能的“办事型”、“服务型”机构。一是企业法人、便民的业务大多数在中心受理;二是有疑问的问题都可在中心咨询、解答;三是行政审批公章都可在中心盖完;四是有关批文都可在中心领取;五是审批服务规费都可在中心缴交;六是有投诉的都可在中心得到反馈处理。
  (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为市民和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
  2、负责进驻中心单位与有关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进驻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协助市委组织部实行新提拔处级干部和科长挂职锻练制度,协调、监督各进驻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办事,有序、高效运作,优质、廉洁服务;
  3、协调和督促窗口部门落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决定和事项;
  4、建设和管理政府有关公共行政服务项目,如开通行政服务热线,为市民提供政务、投资咨询和民生查询渠道等;
  5、协调和督促进驻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规费流失,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6、负责宣传惠州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接洽外来投资、业务咨询;
  7、负责处理投资者和群众关于窗口单位和其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部门的投诉;
  8、负责制定中心内部有关窗口、办件、人员、投诉管理等各项制度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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