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TCL、德赛、华阳等大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产业升级的意见
(惠府办〔2009〕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扶持TCL、德赛、华阳等大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产业升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一)鼓励大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工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对符合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产业升级作用大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推荐国家、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开发项目。
(二)建立和完善各类研发机构。鼓励大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建立各种研发机构。加大对大企业集团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的支持力度,成为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的重要载体。对经认定的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各级、各部门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全力支持大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的发展。
(三)支持和推动TCL、德赛、华阳等大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与国际知名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技术创新合作和交流,共建研发中心、互派技术专家,或走出去到世界科技前沿地区建立研发机构和设计中心,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四)鼓励TCL、德赛、华阳集团等实力较强的企业技术中心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方式进行技术扩张,掌握关键技术,占领技术制高点。
(五)支持TCL、德赛、华阳等集团下属公司组建各类研发机构,提高整体竞争力。对已被认定为省级或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的TCL、德赛、华阳集团,允许其控股子公司申请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中心。对具备条件的大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中心认定。
(六)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工程化集成能力。按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总要求,支持大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产学研结合等形式,共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产业技术开发体系;支持TCL、德赛集团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程化试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