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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
  惠州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任务分工表

项 目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加快完成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

1.制定市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
  2.完成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交接和人员划转工作
  3.进一步界定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市编办牵头,会同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落实,各县、区政府负责推进当地工作

2009年底

(二)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2.落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贸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盐务局及惠州检验检疫局落实,各县(区)、乡镇政府负责推进当地工作

第1项在2010年上半年前完成,第2项在日常工作中落实

(三)建立完善与《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相一致的机制制度

1.清理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2.修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3.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制度和各部门监督管理程序和办事指南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贸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盐务局及惠州检验检疫局落实,各县、区政府负责推进当地工作

清理、修订工作在2009年底前完成,新制度建立在2010年上半年前完成

(四)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调整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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