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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2.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作出具体的安排。建立食品安全公益宣传机制,惠州电视台、惠州电台、惠州日报、东江时报、今日惠州网、市政府门户网等媒体、网站,要定时段、定栏目、定版面、定专题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对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新闻、常识、活动等原则上实行免费宣传。食品企业要在企业内部开展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贯彻食品安全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可设在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贯彻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要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食品安全工作进展的总体情况,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和本方案所规定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信息;部门之间加强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加强各环节执法衔接,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检查《食品安全法》执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市政府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区贯彻实施本方案的情况进行督查,对贯彻实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09年12月底、2010年6月底、2010年12月底前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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