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用地供地情况。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对卫片涉及的招拍挂出让用地,逐宗核对供地方案和出让合同约定情况,看是否存在未供即用、低价出让、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批准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纠正规避招拍挂出让、规避法定程序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
(四)违法占地情况。检查卫片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是否存在未报即用、边报边用、以租代征、未供即用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纠正各类违法违规侵占和破坏耕地行为。
三、工作步骤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培训阶段(3月31日前)。3月下旬召开会议,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并对县、区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核实查处阶段(4月1日-5月25日)。县、区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队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自查方式,严格按照
《规范》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卫星遥感监测图斑逐一进行内外业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按照“既查处事、又查处人”的原则和“边核查、边处理、边完善”的办法,依法逐一查处。
县、区将自查工作报告(包括电子版)和《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等表格于5月25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
第三阶段:审核整改阶段(5月26日-6月25日)。市上对县、区自查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县、区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县、区将自查工作报告(包括电子版)及相关附表于6月25日前正式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6月26日-9月10日)。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县、区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书面调查、实地核查和抽查的方法进行,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县、区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查看土地执法检查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影像等资料;随机抽查项目用地使用情况及违法用地现场;核对各类统计报表;检查重点案件查办及挂牌督办案件的处理情况;召开座谈会,随机了解其他相关事宜。
9月5日前,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完成对县、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排序工作,约谈有关政府主要负责人,公开曝光、直接查处、督办重大典型案件,并向全市通报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县、区要将土地卫片检查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报表于9月10日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