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9〕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精神,为便于各县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值班值宿、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